5月20日,小满,夏季的第二个节气到来了。
气温越来越高、日头越来越烈,站在太阳下面已经有明显灼热感;所以今天有必要讲一种公路丑态,从每年的五六月份开始到十月左右,这种驾驶行为都会变得很常见,那就是“避晒式等灯”。
简而言之,有些路口会被路边的高楼、广告牌或者路牌遮挡出一些阴影;而有些司机就会选在这些阴影位置等待红绿灯,哪怕前方距离停车线还有很远也不愿意把车子看到阳光下的停车线,这就是避晒式等灯。
避晒式等灯属违法驾驶行为
是十字路口位置应当按照顺序依次停车,不论停车位置是否在阳光照射之下;如果在前方道路畅通的前提下选择阴凉处停车等待,这样的行为已经属于公路违停——违停一般指不按照规定位置停放车辆,在公路上可以停车的位置仅限于划定的停车位,在行车道上是不允许停车的!在路口处也只允许在停车线之后依次停放。
反之,在前方道路并无车辆的前提下随意停在庇荫处,这样的行为不是在等灯,而是属于在行车道违法停车;按照规定可以处二十元以上、两百元以下罚款,可以将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指定位置停放,情节不恶劣则可以处口头警告并责令其驶离,但是在没有交警指挥的路段避晒式停车则可以进行处罚。
避晒式等灯的三大危害
为何要对避晒式等灯的车辆进行处罚?
原因有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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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路口通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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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道路拥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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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交通隐患
假设前方30米都在阳光之下,两侧都是双实线,一辆车停在距离停车线30米的位置,那么后方车辆就只能在其之后排队等待。随后切换为绿灯,前车需要先开出30米才能越线,行驶这30米所耗费的时间则有可能让后方等待的车辆无法通行;在出行高峰期的时候则必然容易造成交通拥堵,同时也影响到了其他车辆的通行效率,造成其他车辆增加燃油消耗和排放等一系列问题。
避晒式等灯的最大隐患是交通事故隐患。
在阳光直射的公路之上,阳光之下的路面停放有车辆可以清晰的识别,而在庇荫处停放的车辆很难及时有效的被发现;尤其是在逆光行驶的状态之下,正面的光线会让人的瞳孔收缩,有限的进光量被阳光填充了太多,此时的司机对于障碍物的分辨能力会明显降低。
所以那些停在行车道庇荫处的车辆很容易被追尾,如果在不限制大型客车或卡车的路段避晒式停车,结果很有可能被后方车辆碾压式碰撞。
避晒式等灯切入非机动车道容易引起冲突。
有些司机会过分到走非机动车道避晒,非机动车道里本就有停车位,留给非机动车的道路宽度是有限的;一辆汽车驶入非机动车道本就会造成非机动车通行的困扰,随意停放在庇荫处只会进一步降低非机动车通行效率。重点在于非机动车连基础的防晒棚都没有,汽车本就能遮挡大量的光线却还要与非机动车争道,这种驾驶行为容易从情感上造成两类车司机的冲突。
总结:
避晒式等灯是典型的公路丑行,体现出的是这些司机的自私自利和过度的自我中心,公路的作用是保证车辆与行人安全高效通勤的道路,任何车辆都不应该成为影响其他车辆与行人出行安全与效率的障碍。
最后再讲一些笔者的个人感受,由于近期已经遇到少数避晒式停车的司机,结果为了不影响后车和被追尾而不得不多次压线变道,并且发现大部分司机都采取了相同的避险驾驶方式;只是在这样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违章驾驶记录,这样的后果难道要自己承担吗?并且大多数采用避晒式等灯的司机也没有姣好的容貌,甚至还有些男性司机,这就是典型的丑人多作怪了。
所以奉劝有避晒式等灯习惯的司机,公路不是美容院,想要矫情就别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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