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知识网科技消息】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因被告于某未履行致歉义务,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告原告北京车和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其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判决书主要内容。
公告显示,原告系“理想汽车”的品牌方,被告系某汽车博主账号注册者,其通过涉案微博账号发布8篇博文,暗指理想汽车品牌采用平行出口等形式进行销量造假,但被告提交的相关证据不足以证明原告存在对应的事实,故属于诽谤,使公众对理想汽车产生负面评价。因此,被告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权,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法院判决被告于某在账号主页置顶公开向原告公司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以及律师费合计6万元。
这不是理想汽车第一次使用法律手段进行维权。此前,有汽车博主在抖音发布视频称,自己收到了北京理想汽车有限公司在常州市武进区法院对他的起诉通知,要求其赔偿100万元、删除相关作品并登报道歉等。该博主在视频中称,他在账号发布了一段翻拍电影《疯狂的赛车》桥段的45秒视频,该视频在发布一天内被理想投诉下架,理想认为该视频对其MEGA车型造成了负面影响,导致其销量下滑。
理想汽车对此回应称,今年3月7日,理想汽车发现抖音账号‘董老厮说车’发布了名为《疯狂的新车》的短视频,视频内包含大量诋毁理想汽车品牌和MEGA车型的侮辱性信息,造成了恶劣影响,对此,理想汽车依法采取维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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