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消息,男子骑电瓶车两个月碰瓷十多次,靠此获取了3.5万元的赔偿款。
据国内媒体报道称,黄某曾是外卖员,一次偶然的交通事故赔偿让他发现了“商机”。
去年5月至7月期间,他多次在上海闵行区七宝镇、莘庄镇、古美街道等地物色目标,专挑车辆转弯、掉头时,利用车辆盲区“碰瓷”,短短两个月内制造了十几次交通事故,累计骗取赔偿款约3.5万元。
最终,闵行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2020年9月22日,为依法惩治“碰瓷”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办理“碰瓷”违法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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